[摘要] 房地产新闻联播 今日楼市热点新闻(2010.11.16)
住建部外汇局: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
关键词:住建部 购房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就加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实施监管,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知还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房地产销售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对购房的境外机构、个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告知,并作必要风险提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通知后,应尽快转发,并指导监督落实。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换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结汇等方面的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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