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缺位18年的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再引关注,上周才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发各方争议,因为其中严格设置了许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存钱容易取钱难 深圳住房公积金“限提”遭质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住房公积金本属个人财产,为何还要限制大家正常提取?”
曾缺位18年的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再引关注,上周才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发各方争议,因为其中严格设置了许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此外,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将于近期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正式答复市民的相关疑问。
质疑:存进去容易 取出来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4种情形,分为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两大类,具体包括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等情况。
征求意见稿对个人提取公积金作了相关规定。比如,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另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自有住房的,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的60%,且不超过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60%;有三套及以上自有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于住房租金申请提取的,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不超过1000元,不超过租赁合同上记载房屋租金的总额。
不难看出,目前深圳施行的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性和互助性质,市民一旦缴纳,资金就被限制,不能随意支取。而当下高房价和高通胀使得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减少,一旦公积金提取被限制,便会引来质疑之声:“公积金本属个人财产,为何还要限制大家正常提取属于自己的公积金?”
“相比之下,深圳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比较严厉、不人性化。”中国指数院华南分院市场总监林建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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