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时间 | 政策 | 政策内容概要 |
6月2日 | "十二五"期间购买绿色住宅 可享房贷利率优惠 | 记者31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根据近日发布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
6月4日 |
住建部酝酿"收权保障房采购市场 体量或超千亿 | 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正在催生一个交易额可能超过1000亿元的采购市场,而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正在酝酿在这一采购市场采取"收权"的策略,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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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6月5日江苏物管条例听证 车位只售不租成焦点 | 车位"只售不租"对不对?维修基金如何缴,又有谁来管;活期转存定期,可否加入立法?……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举行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业委会、物业企业、供水供气企业、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11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以及50余位旁听人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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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苏州:城区购房补贴达3570元 创全国最高 | 从7月1日起,苏州市住房保障将调整六项政策,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提高购房补贴标准,扩大居民公租房配租对象。其中,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标准提高至3570元,为全国最高。 |
6月6日 | 住建部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 严格执行限购 | 针对近期媒体关于一些城市以"稳增长"为名拟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政策走向等问题5日接受了记者采访,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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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常州月收入2500以下 每户可享10万购房补贴 | 符合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新北区、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500元以下;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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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收闲置费 7月1日起施行 | 国土部今日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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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6月8日起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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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购房合同违约者要赔付房价涨跌损失 最高达总房款20%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明确承认了认购书、意向书等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业内专家认为,《解释》的出台有利于维护购房者、开发商双方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使开发商根据现有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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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商业银行二套房贷风险权重降至45% 与首套一致 | 6日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稿)删掉了2011年8月征求意见稿中对二套房贷按60%差别计算风险权重的规定,采用与首套房一致的45%计算风险权重,此外还统一调降了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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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国土部申明开发商"囤地两年将无偿收回 | 今后,如果开发商"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昨天,国土部公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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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4.70%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42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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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国土资源部:避免拆迁纠纷 禁止毛地出让 |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就当前国内闲置土地处置相关热点、焦 点、难点问题,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接受了记者专访。王守智:特别强调闲置土地处置的一些程序,比如调查认定、组织听证等,以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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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央行下发特急文件:房贷利率最低下限仍为7折 | 记者从商业银行获悉,就在这次降息的前一天晚间,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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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住建部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 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
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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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江苏公租房拟推"租补分离" 缴齐租金再补贴 | 6月12日,住建部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已于去年9月1日起实施《江苏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总体思路与住建部《办法》一致,不过在一些操作细节上仍有区别,江苏会据此进行研究并拟出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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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住建部明确规定:8种情况必须腾退公租房 | 近日,住建部发文,7月15日起将实施《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较于《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中有提到的几种腾退情况,住建部《办法》中阐述的腾退主体和事由更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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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住建部: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12日公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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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国税总局:建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昨日表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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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常州试点建物业信用档案 业主选聘物业可查数 |
日前,记者从常州市房管局获悉,常州今年将试点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引入"驾照扣分制",物业如被媒体曝光或存在服务质量问题被业主投诉的,将扣除相应分数,各物业的年度信用分数和排名将定期公布,并作为企业在资质升级、项目评优创优、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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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上海楼市限购政策收紧 停止非沪籍补缴社保购房 |
据报道,面对楼市复苏后的种种异动,上海再次扎紧限购的"篱笆"。昨日,有中介人士向记者透露,从6月15日起,上海各区县交易中心已停止外地户籍补缴社保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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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河南6部门联合规定 购买首套房利率优惠可达30% |
我省6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无论有无贷款记录,只要目前家庭名下无房产登记,均视为首套房.今后老百姓贷款购买首套房,银行应执行优惠利率,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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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40城市住房信息月底联网 现18城市已联通住建部 |
距6月30日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大限,只剩7天时间。截至昨日发稿,早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显示,至少有18个城市已宣布,其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联网。这18个城市分别为:广州、福州、厦门、南京、无锡、苏州、宁波、杭州、温州、济南、石家庄、沈阳、大连、长春、南昌、南宁、兰州和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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