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9日,本网刊登关于常州市武进邹区镇薛家湾村出现2幢大型违章建筑,还公开向外出售的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4月9日,本网刊登关于常州市武进邹区镇薛家湾村出现2幢大型违章建筑,还公开向外出售的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在此后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违章建筑属于镇区鹤溪河景观改造工程,镇政府对沿河统一改造,打造一条古色古香的商业街。但这2幢建筑由村集体投资建设,没有任何手续,购房者也办不到产权证。
随后,记者再次与邹区镇政府取得联系,得知薛家湾村的违章建筑已被勒令停工。该镇分管建设的胡姓副镇长表示,镇政府对于村集体擅自出售房屋一事不知情。“这两幢房屋没有产权证,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胡镇长说,政府对于商业街最初的设想是,所有沿街房屋只能归村民所有,对外招租,决不能买卖。
此外,下一步镇政府将会议商讨商业街发展,很可能继续建设完成这2幢建筑,随后对外出租,“买卖房屋的现象不会再发生。”胡镇长说。
据了解,所谓小产权房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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