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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拆常州百盛路南侧居民辅助用房 是否合规

社会写真  2013-11-03 00:00

[摘要] 前天,《社会写真》栏目报道了常州新北区春江镇百盛苑的开发商,出动上百名民工强拆百盛路南侧居民辅助用房,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一事。那么,百盛路南侧居民搭建的辅助用房究竟在不在开发商的征地范围之内?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强拆呢?

前天,《社会写真》栏目报道了常州新北区春江镇百盛苑的开发商,出动上百名民工强拆百盛路南侧居民辅助用房,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一事。那么,百盛路南侧居民搭建的辅助用房究竟在不在开发商的征地范围之内?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强拆呢?

节目播出的第二天,百丈百盛路南侧的居民向我们栏目反映,开发商又出动上百名民工和推土机,将上次未完全拆毁的辅助用房全部拆除。

百盛路南侧居民袁茂忠介绍:“上午8点20多,他们又把非法的黑势力带过来,从那一头敲房子,后来推土机也就直接过来把我们房子推了。”

常州百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宣焕平表示:“我土地上的东西我要拿掉。”

百盛路南侧居民韩丽琴提出要求:“你要证明这排房子是你的土地,你拿出相关证明。”

开发商称辅助用房所在地块早就在百盛苑的征地范围内,是不是这样呢?新北区规划局工作人员与记者一起到现场进行了测量、解释。

新北区规划局规划管理科科员江勇介绍:“根据我们当时出让的红线图的话可以看得出来,离开房子南侧5米的范围,以外的是属于开发商的,然后剩余部分应该属于业主的。”

新北区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百盛路南侧居民的房子是当年百丈政府统筹统建的安置房,2001年百盛苑的开发商征得土地之后,按照离界控制的标准,规划局在设计规划红线图时,必须要保证百盛路南侧居民5米的离界范围。现场,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对辅助用房所在位置到居民房屋墙面的实际距离进行了测量。测量下来,这堵墙到居民的房屋间距为5米35,也就是说居民的辅助用房不在居民的使用面积之内。

对此,百盛路南侧的居民提出,即使辅助用房的土地不在他们的离界范围之内,这块土地也不一定就属于百盛苑的开发商。因为他们从当地政府信访办提供的百盛苑土地证的复印件上发现,开发商征得的土地使用面积在2007年的时候曾经发生过变更,从一开始的2.15公顷变更为2.09公顷,面积减少了,很可能就不包括他们的辅助用房土地在内。

百盛路南侧居民袁茂忠表示:“我们怀疑呢,他这个里面实际使用面积不对。”

针对部分居民提出的这点质疑,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也作出了解释,现在2.09公顷的数据指的是开发商到现在为止的实际建设面积,是原征用面积去除已建成的7号楼房屋面积之后的数据。并不意味着开发商之前征用的土地有过缩减。

新北区规划局规划管理科科员江勇介绍:“就是说这个总的面积是2.15公顷,他的这个土地证的面积,把这个房子面积去掉之后,剩下的土地面积就是2.09公顷。”

原来,开发商在2001年征得土地之后,就对整块土地进行了规划,并将7号楼先期建成,而其他楼并没有同时建设。为此,袁茂忠和其他居民代表要求新北区国土局对相关信息公开,新北区国土局信访办主任肖子文表示,他们会立即实施这项工作,相关信息会在15个工作日内调出。肖主任提醒,国土局颁发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是严格按照规划局规划图测绘量定的,市民可完全信任。同时,肖主任明确指出,虽然百盛路南侧居民的辅助用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是开发商也没有权利私自强拆。

新北区国土局信访办主任肖子文介绍:“因为强制拆除房屋它的处罚主体,肯定是我们当地政府和城建部门。要拆掉的话,开发商可以申请当地的镇政府,先进行一个裁决,让镇政府来判断一下这个房屋是不是在红线范围之内,如果确实影响他竣工验收的话,可以让镇政府协调,在补偿方面的一些谈判,我觉得因该走这样的一个程序。”

对于开发商这次强拆给居民造成的损失,肖子文认为可以走法律途径,也可请当地政府协调。“镇政府在这里面起到一些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毕竟是属地管理嘛。”

新北区国土局表示,他们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调出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测量检查,给当地居民一个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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