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常州市将再次上调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基数上限为13940元,基数下限为市区(含武进)1480元,金坛和溧阳基数下限为1280元。
中国常州网讯 6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常州市将再次上调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基数上限为13940元,基数下限为市区(含武进)1480元,金坛和溧阳基数下限为1280元。
理论上算,市区职工每月缴存额为296元,比去年提高32元,而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达3345元。
据了解,此次基数调整范围包括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此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也在调整之列。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2012年月均工资确定,即2012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而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各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收入。
今年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为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为12%。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2年月平均收入,由个人缴存者按规定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口径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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