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徐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她在常州方圆云山诗意购买了一套商铺,等办房产证时才发现,商铺的实际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要少了近半个平方米。也就是说,徐女士为此多付给开发商近5000元。而徐女士去找开发商要求退差价时,对方却百般推脱。
中国常州网讯 市民徐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她在常州方圆云山诗意购买了一套商铺,等办房产证时才发现,商铺的实际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要少了近半个平方米。也就是说,徐女士为此多付给开发商近5000元。而徐女士去找开发商要求退差价时,对方却百般推脱。
今年3月,徐女士购买了云山诗意的一套商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售楼小姐让徐女士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在这份认购协议上,写着商铺的“预售面积”是46.28平方米。几天后,徐女士跟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的面积仍是46.28平方米,徐女士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房款。
随后,当徐女士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发现商铺的实际面积仅有45.85平米,比合同上的面积少了0.43平米。
徐女士找到开发商讨说法,可售楼小姐一再强调这是按套卖的,面积的多或者少不影响商铺的总价。徐女士立即拿出买房时售楼小姐给她写的房价计算公式。上面显示,是按46.28平方米计算的总房价。这时,售楼小姐又改口称,徐女士已在购房合同上签字了,不能反悔。
“售楼小姐几次向我强调这是‘预售面积’,之所以要有这个‘预售面积’,是因为怕今后与房屋的实际面积有出入。可这个‘预售面积’的说法仅仅是针对期房的。”徐女士说,她购买的这套商铺是现房,不存在预售面积一说。
事实上,早在去年8月份,这套商铺的实际面积已由房产部门核定为45.85平米。也就是说,开发商在今年3月份徐女士买房时,早已知道了房屋的实际面积,却仍然以预售面积在对外出售。
对此,云山诗意售楼处一位售楼小姐表示,这套房子确实是按套售卖。
但在徐女士的购房合同上关于面积误差的规定是这样的: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建筑面积增加时,买受人无需支付面积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减少,出卖人返还减少面积部分的价款。也就是说,按套售卖的话,房子面积少了,就应该返还买房者的差价。
记者要进一步采访,售楼小姐表示,要请示上级同意后才能接受采访。但她出去打了一通电话后又表示联系不上上级。于是,她留了记者的电话,说联系好了再答复记者,但如今,一个星期已过去了,记者仍未接到云山诗意开发商的电话。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该售楼小姐。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已经跟公司联系过了,公司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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