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楼下停满电动车,地下自行车车库却闲置,堆的都是垃圾。”钟楼区陈渡新苑业主徐某的电话,称2008年住进小区后,至今地下自行车库仍空闲着,开发商既不让业主使用,也不卖给他们。
“楼下停满电动车,地下自行车车库却闲置,堆的都是垃圾。”钟楼区陈渡新苑业主徐某的电话,称2008年住进小区后,至今地下自行车库仍空闲着,开发商既不让业主使用,也不卖给他们。
这是为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开发商分车库时,我家的车库在别的楼里,而且还是两家合用一个。那家有两辆电动车,我家也有两辆,车库根本放不下。”徐某告诉记者,她住的19幢楼下就有自行车车库,一直闲置,里面放满了垃圾,“为什么不给我们使用呢?”据了解,在陈渡新苑小区,与徐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29幢、35幢数百户业主。
徐某说,由于车库不够用,不少业主又担心车辆停在外面不安全,许多人就放到了楼道里,“楼道本来就小,导致进出困难。”
在小区19幢的地下自行车车库,一进门记者就看到墙上印着“本车库仅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堆放杂物”等字样,但里面却堆满了破旧的衣物和鞋,还有一张破床。
徐某认为开发商之所以不分配车库是有原因的,“如果分配车库,就要把大车库分隔起来,现在人力成本和建筑材料都贵了不少,他们怕多花钱。”
据了解,陈渡新苑是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内有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及商品房,徐某家的房子属于商品房。
小区物业公司一裴姓负责人表示,自行车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他们无权处置。
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资产管理科邵科长就此表示,小区的车库分为营业性和非营业性两种,业主的非机动车,物业上都有配套的非营业性车库供停放,大部分非营业性车库2年前就已改造好,但并不一定就在自己楼下,所以会有业主觉得不方便而没有去申请车位。
据邵科长介绍,19、29、35幢楼下的非机动车车库,不是不给业主用,而是没有像其他非机动车库一样做隔断,也未配置电表供电瓶车充电,因为这些楼下的非机动车库里全是消防管道、水泵、水表等,有的管道只有1.7米高,不适合改成一间一间的,常人手一伸就可以碰到消防设施。若对其进行改造,消防验收上通不过。“若是业主将车停放在里面,我们也不反对,更不会收费,但里面没有配套设施,不能提供充电,会给业主带来不便。”邵科长建议,小区业主不要贪图方便,为了车辆安全应把车停到分配到的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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