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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征地补偿标准提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均提高4成

常州日报  2011-10-10 09:46

[摘要] 昨天上午,常州市召开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情况说明的新闻发布会,详细公布了全市调整提高后的征地补偿新标准。根据省政府40号文,新标准已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5月11日,我市颁发了常政发【2011】58号文(简称“市新标准”),该标准与市老标准相比,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全市的征地补偿费的最低标准。

昨天上午,常州市召开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情况说明的新闻发布会,详细公布了全市调整提高后的征地补偿新标准。根据省政府40号文,新标准已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5月11日,我市颁发了常政发【2011】58号文(简称“市新标准”),该标准与市老标准相比,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全市的征地补偿费的标准。

市新标准仍按两类地区分别执行。一类地区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二类地区为金坛市和溧阳市。一类地区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每亩32000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人35000元,青苗补偿费标准每亩1600元。二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由金坛市、溧阳市政府按不低于省政府40号文规定的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因素自行调整。按照市新标准,两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比老标准提高4成。另外,此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按规定可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征地补偿费用为50360元(不含医保)。

记者还就有关热点问题,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

问:省政府新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市新标准也已执行,至今是否已有农民从新标准中得到实惠?

答:从4月1日起,我市所有的征地报批材料中的测算,都已经按照省政府的新标准执行。我市依据省政府4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于5月11日颁布了市新标准,相应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目前的征地行为是受征地计划指标控制的,今年的计划指标在经过层层分解后,到常州已是今年6月份了,所以不影响新标准执行,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能得到保障的。

问:这次调整为什么没有把被征地农民医保费用考虑其中?

答:没有把被征地农民医保费用考虑其中,是充分考虑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为今后调整留有余地。因为如果一次性提高的幅度过大,地方政府财政难以负担,且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目前,省政府还就有关情况制定相应新条例,我市将待省条例正式实施后再作相应调整,届时可以把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等问题作出统筹考虑和安排。

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资金专户由哪些组成?

答: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个人账户由8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组成。社会统筹账户由政府出资和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的资金组成,主要用于补充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缺口、风险准备金等。

问:国土部门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征地补偿费落实到位?

答:国土部门将采取预收征地补偿款的办法来落实征地补偿费的足额收缴。在征地报批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存入补偿资金预存专户。同时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

问:按照省政府40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类地区,但我市仅按照两类划分,这是为什么?

答:省政府40号文考虑到苏南、苏北等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详细地划分了四类。但我市各辖、市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均衡,所以分为两类。

附1: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新老标准对比表

类 别 费用标准(元) 人均土地(亩) 社保个人账户 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元) 可用资金(元)

老标准 新标准 增加 老标准 新标准 老标准 新标准 老标准 新标准 增加幅度 (人均耕地) (人均农用地) 幅度

土地补偿费(每亩) 22000 32000 45% 0.5 0.6 8800 15360 22000 32000 45%

安置补助费(每人) 25000 35000 40% 0.5 0.6 25000 35000 50000 58333 16%

合 计 33800 50360 72000 90333 25%

附2:青苗补偿费

                 老标准 新标准 增幅

一类地区 1100元 1600元 45%

二类地区 800元 自行制定

附1注:

1. “人均土地”中老标准按人均耕地计算安置人口数,新标准按人均农用地计算安置人口数。

2. “增加幅度”计算不保留小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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