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日,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北侧的远东丽景社会保障房建设现场,记者看到,1至4号楼主体结构施工已建到8层至17层,10至12号楼及19号楼基坑支护已完成,正在开挖地下室土方,23号、24号楼主体结构已建到3层。
14日,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北侧的远东丽景社会保障房建设现场,记者看到,1至4号楼主体结构施工已建到8层至17层,10至12号楼及19号楼基坑支护已完成,正在开挖地下室土方,23号、24号楼主体结构已建到3层。
今年,省里下达福州市58430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占全省四分之一。截至7月底,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开工率已达88.24%,保障房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为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福州市坚持“在土地供应上优先考虑、资金筹措上多元推进、租售管理上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推进这项民生工程。去年底,福州市就提前谋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安排、用地供应以及资金筹措等工作。省政府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后,福州市政府就将任务迅速分解下达,并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今年五大战役实施项目和考核范围,实行每旬汇报进展、每月公布进度,对进度缓慢、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通报,建立定期报表、巡查、考核评比和约谈机制,确保建设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为把这项民生工程的好事办好,福州市做到建设用地提前储备,均衡供应,在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力求规划选址在市区或近郊等交通较为便利的区域。同时,建立社会保障房建设单位成本控制、质量品质、综合考评激励机制,完善业主单位(国有企业)保障房建设任务与其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考核机制,较好地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确保资金到位。福州市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除市本级今年安排财政资金19亿元外,还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年度贷款30亿元,明后年还将获得70亿元贷款规模;落实和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税费减免政策,积极推进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共安排公积金贷款规模4.1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同时,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中,涉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予以免收;涉及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经营服务性的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低限收取。
同时,福州严格贯彻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对年度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置廉租住房。目前,福州市在城区已出让的12个商品住宅建设用地项目中配建了约3600套公共租赁房,在2个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中配建了200套廉租住房。
多措并举,加快了福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步伐。到目前为止,省下达福州市829套廉租房,福州已安排10个建设项目计910套,并已动工建设894套;下达福州市的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8月底前将全面动建;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动工建设6935套,余下的任务数也将在8月底前全面动建;21162套限价房(安置房)任务,目前已经动工建设20990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今年福州市任务数为2.37万户,目前五城区已实施和即将启动危旧房改造项目数31个,户数为2.6万户,其中已完成签约的有1.8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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