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一则“深圳金桃园大厦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将无偿收回”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众多关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并表示无“到期无偿收回”一说。
近日,一则“深圳金桃园大厦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将无偿收回”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众多关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并表示无“到期无偿收回”一说。
房屋“70年大限”的问题,媒体和坊间舆论都已讨论过很多次了。但是每次一有这方面的风吹草动,民众还是会无限关注,概因对“土地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无偿”有一种共同的追问。
对这种不确定感和不安全感,人人感同身受。在这个问题没有制度性明确之前,可能谁都难以置身事外,不要说普通民众迷茫无措,就是相关执法部门也一脸茫然。看着“金桃园大厦续期”风波中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工作人员苦于“无法可依”的茫然无助,你会发现该给土地续期一个明确的答案的了。在笔者看来,既然《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一直在征求意见,那么如何在法律中体现民意,做出向公共利益的倾斜,让政府部门和民众的诉求得到体现,这些都必须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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