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统一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相关收费公示表格式;认真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要求,市物价部门将于近期部署开展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各辖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精神,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我市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统一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相关收费公示表格式。如因价格(收费)和相关因素变动,应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可在常州市物价局网站下载)。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配备专(兼)职物价人员,负责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做好标价和公示工作。
三、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要求,市物价部门将于近期部署开展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部署方案另行下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实施处罚,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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