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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价调控目标争议 限价标准疑成涨价标准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3-25 08:56

[摘要]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如今,期限将至,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除山西省的22个之外,其余还不到10个,且房价目标涨幅多与当地GDP增幅等挂钩,大多在10%左右。

各地房价调控目标争议 限价标准疑成涨价标准

(来源:上海证券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如今,期限将至,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除山西省的22个之外,其余还不到10个,且房价目标涨幅多与当地GDP增幅等挂钩,大多在10%左右。接近去年房价年均增长幅度的标准引发各界争议——10%的价格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

多城市目标涨幅10%左右

一季度已接近尾声,除了部分二、三线城市打头阵公布调控目标之外,其余城市的目标均未出台。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等房地产一线城市,还没有一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据统计,截至3月24日,丹东、银川、榆树、佛山、沈阳、贵阳、昆明、岳阳以及山西省的20多个城市已公布控制目标。已公布的控制目标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因此房价涨幅纷纷围着10%打转。例如,银川规定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其今年预期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10%以上;佛山规定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GDP增长速度,其2011年GDP增长目标为12%……

更有甚者,吉林省榆树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则要求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2010年榆树市区新建住房平均价格同比增长高达50.5%。

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

“这不是从控制目标变成了涨价目标了吗?现在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打破本来已经出现了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对于目前一些城市出台的调控目标,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韩世同分析说,以佛山为例,经过几年的快速增长,佛山房价已经处于高位。在基数这么大的情况下,还制定12%以内的涨幅,显然不合理。一二线城市应该维持稳定的房价,能出现小幅下滑,这才是比较合理的。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城市房价调控目标跟GDP等数据挂钩,暂时还是容易让购房者接受的。但是具体而言,大中城市和二、三线城市还是要因地制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而不应该简单地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否则将严重削弱楼市调控的政策效果。

此外,中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在目前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对于房价这个概念并无确切定义。部分城市规定中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而另外一些则是“新建住房价格”。在她看来,这样的表述很容易给部分人留下“文字游戏”的空间。

“限价目标”要考虑市场预期

虽然“国8条”中提到,“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大都只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而并没有考虑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杨红旭认为,如果居民无法承担目前的房价,那么即便房价增幅控制在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人们还是买不起房。另外,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不应该以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物制定标准。因为这种目标会给购房者带来房价将上涨10%的心理暗示。

采访中,部分业内人士还表示,目前中央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已经不仅仅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更提出让房价回到合理水平的目标。因此,限制涨幅仅仅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部分,让一些城市的房价出现理性回调同样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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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目前,距离住建部要求的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期限仅剩一周时间,房价调控目标成为各地热议的话题。

截至24日,公布了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分别为银川、佛山、贵阳、昆明、岳阳、沈阳及太原等七大城市,另外,中新网房产频道获悉,山西省下辖22个城市业已全部公布调控目标。但截止目前,北上广等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还均未出台房价目标,随着住建部规定的期限日益临近,预计下周将有多个城市密集出台房价调控目标。

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尚无一出台

新“国八条”中明确了地方各市新建住房价格参考标准,可从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三方面来确定。据了解,在已出台新“国八条”相关执行细则的城市中,多数参考了这几个标准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目前,在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基本都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15%之内。几个城市都提出,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要低于或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业内人士推测,有城市还会以GDP或者是CPI的涨幅为参照。更明确的标准则是相比2010年全年该城市的房价涨幅。从目前已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和初步确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推算,今年中西部省会城市倾向于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至15%之间。

目前,诸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房价上涨过快、供求关系更为紧张的一线城市,尚无具体房价调控目标公布。

下周或迎来“密集出台期 ”

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新国八条”作出的硬性要求,其中明确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地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在历来的楼市调控中属次。再一次彰显了国家将房地产调控坚持到底的决心。

有消息称,国务院近期派出八个调查组,分赴各地对先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效果进行摸底。此外,“两会”期间,国土部已派出专门的调查小组,赴多省对房地产用地情况以及价格进行摸底,敦促各地严防出现“高价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日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住建部正督促各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制目标和标准,并要求各地方在一季度末出台。

目前,除已出台房价涨幅控制目标的7个城市外,广州、杭州、天津、郑州、南昌等大中城市已表态将于本月底之前公布房价涨幅目标。可以预见,下周房地产市场将会迎来房价调控目标的“密集出台期”。

楼市现松动迹象房价拐点预期增强

在一系列严厉的政策调控下,新国八条和地方限购政策威力开始显现,重点城市成交量全线下降,部分新盘、二手楼盘均曝出“零成交”。 在市场低迷之际为快速抢占市场先机,一线城市的开发商从暗中变相促销变为直接打折降价,不少城市楼盘开始出现较为明显的降价,最直接的市场变化让房价下跌的“拐点”预期进一步强烈。

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坦言:“限购令不达到调控的预期效果、房价不回归到合理水平,肯定不会取消,所以房价下跌是必然的,有可能在轮降价潮中下降20%-30%。”

经济专家丁茂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价上涨势头减弱,下降趋势出现,估计这种情况还会延续。房市成交量跌得太狠,供给和需求的天平要寻找新的均衡点,这个新的均衡点必定要从下行价格区间去寻找。最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接二连三出台调控政策。所有这些措施,都是打压投机需求,削弱炒作跟风,在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扛得住一时,扛不住长远,房市价格最终要由市场说了算,卖方市场扛不住是迟早的事。

标签:房价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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