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围堵”逼降房价 展望2011第三次调控将来临?

中国新闻网  2010-12-31 11:54

[摘要] 如果说2010年是房地产的“政策年”,恐怕没有人会有异议。对于调控政策的效果,至少从目前广州的情况来看,房价并没有被打下来。作为从事房地产报道的媒体人,心中存在多个困惑——

如果说2010年是房地产的“政策年”,恐怕没有人会有异议。对于调控政策的效果,至少从目前广州的情况来看,房价并没有被打下来。作为从事房地产报道的媒体人,心中存在多个困惑——

困惑一:如何才能向大禹治水学习?无论是“4·17”或是“9·29”调控,以及各城市的实施细则,其基本思路都是相当鲜明的——通过抑制需求来实现让房价下降的目的。不过现实情况却是,在经济整体向好、不动产价格只涨不跌的情况下,投资房地产的需求一路看涨。在这种情况下,光是抑制需求这种单向的“堵”的思维方式显然是不够的,应该有更多的渠道及配套的监管体系来吸纳社会资金量,像大禹治水一样“疏导”,才能真正解决房价高的问题。

但是,现在舆论总认为我国人民的投资渠道太少,但谁也说不出还有哪些投资渠道可以发掘。到底有没有新的投资渠道?或者是由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不放开这些渠道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困惑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许多调控措施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体现最明显的是抗通胀和控制流动性。央行六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但实际上,对开发企业而言,控制流动性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融资渠道,从而影响其开发量,进而影响了楼市的供应量。在现在供需关系本来就不平衡的情况下,再抑制供应,使楼价上涨又多了支撑力,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困惑三:“远水”救得了“近火”吗?两次调控政策中也有增加需求的措施,尤其是在保障房供给方面,今年开建580万套,明年1000万套。但是,自政策出台到推出保障房用地再到建造完成真正入住,至少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这样一来,短期内想楼价下降就显得不大现实了。

困惑四: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蔷之内?对近几年房价轨迹的简单梳理我们会发现,房价只在2003年和2008年出现过两次下跌,前者是因为“非典”,后者是因为全球金融危机。有意思的是,这两次房价的下跌都并非楼市本身出现问题,而是外部原因造成的。“非典”自不必说,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是中国经济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作为世界经济的一环受到了牵连,而并非其本身出现问题。按照这样的逻辑做一个不成熟的推理:外部环境出现问题,中国房价才有可能下跌。而就目前来看,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西方国家围剿人民币,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发生局部战争。那么,谢天谢天,我想大部分人都希望这两件事情还是别发生吧。

困惑写完了,到了要结论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会去思考,政策都已经这么严厉了,为什么房价还是降不下来?调控手段到底管不管用?为什么没起到作用?

房价为什么一直高高在上,这恐怕是任何处于上升期的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都会遇到的问题。对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工程,更是应该大步赶上市场的需求。但同时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才30年,房地产行业爆发性发展也才不过近十年的时间。拿其他国家已经发展了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了至少五六十年的房地产市场比较完备的体系,来跟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比,是不成熟、不理性也不公平的。由于房地产市场集中反映了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典型财富不均,所以才会引起那么高的关注度。

要解决房价的问题,恐怕不能只是针对房地产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一个相当广泛的社会系统工程。

展望2011

·政策

第三次调控?

有专家指出,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频发式、常态性的调控阶段。在目前房价仍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明年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将是第三次调控的来临和房产税出台试点。

至于第三次调控,按照住建部官员的研判,房地产调控将会“继续收紧”。而同时,明年的供应量将会加大,在两种力量的对决下,对稳定房价有正面的积极作用。而房产税目前仍处于研究和保密阶段,一旦推出试点,将会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标签:房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常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